
工作守则
1、 自觉遵守国家、水利部、省有关水利建设方面的法律、法则制度;
2、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序的,不得么下交易和场外交易;
3、 保证公平竞争、文明竞争,不得泄露、探听标底;不得相互勾结,串通投标;不得哄抬、压低标价;
4、 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做到"优质服务,廉洁高效",严禁在招标过程中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泄露评标过程和评标内容;
5、 不出伪证,不搞欺诈,坚持以质量、工期和合理的价格择优确定承包单位;
6、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其它直接或间接的方法干预市场交易活动或交易程序;
7、 遵守水利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各项工程建设有关手续,不搞违章工程建设。